十一、加强城乡民用能源管理
11.1 城市用能及市政公用节能
到2000年,城市燃汽(煤气、天然气)发展400亿立方米,平均年增长5.56%,液化气平均年增长5%~10%,替代煤量约3000万吨。城市民用气化率达到70%,年节煤1000万吨。城市集中供热发展为:蒸汽供热能力4.6万吨/时,热水供热能力1160兆千焦/时,城市供热面积达到7.1亿平方米;市政公用设施用能增长率由6.6%下降到4.9%,平均节能率达到18%。
11.1.1 发展城市燃气,必须贯彻多种气源、多种途径、因地制宜、合理用能的方针。开辟多种气源,调整天然气使用结构,每年应有一定比例增加作为城市民用气源。积极开拓国内外液化石油气来源,就近供城市民用,采用低热值煤气顶替焦炉自用气及工业锅炉、窑炉用气以供城市民用,有条件的工厂对焦炉进行改造,增加城市煤气供应量。充分利用矿井瓦斯。加强城市燃气输配管网的合理布局,提高输气能力,提高燃气具效率,推广电子计算机在燃气生产和输配的调度管理。
11.1.2 因地制宜推广型煤和先进炉,杜绝烧散煤。推广烟煤无烟燃烧技术,发展多品种、多规格的型煤生产。
11.1.3 城市供水排水要统筹规划,配套建设,开源与节流并重。供水泵应按国经贸?1994?763号文要求进行节能技术改造。城市与工业供水、排水系统要因地制宜,合理布局,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分区、分质、分压供水,引水、输水工程尽可能选用重力自流或局部压力送水方案。
城市排水要加强规划,积极维护生态平衡,做好雨污分流,压缩排放污水量和提高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率。选用低能耗污水处理工艺,污水处理要人工与天然净化相结合,集中处理为主工业分散为辅,除必须预处理的工业废水外,提倡集中处理。充分利用河湖水系调节暴雨迳流。
推广循环用水、污染水处理综合利用,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,降低用水单耗。推广稳定、可靠、高效、低耗的水泵机组和鼓风曝气系统,推广电子技术在供水、排水系统中的调控和节能管理方面的应用。
11.1.4 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输效率和运行速度,加快公共交通工具和设备的更新、改造。逐步实现城市公交车辆柴油化,大力发展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公交车辆,与国际通用制式接轨。建立城市干道交通立体结构,实行机动与非机动车分流,部分特大城市建设快速、大容量轨道交通客运体系。